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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设计院城市规划设计院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公司发布 撰稿: 审核:

长安大学设计院城市规划设计院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1.第一成交候选人:陕西凯越鼎尚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15216.64元

项目经理:边碧琴

工期:20日历天

2.第二成交候选人:陕西鑫昌永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15639.95 元

项目经理:肖科

工期:20日历天

3.第三成交候选人:陕西宏方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15800.00 元

项目经理:王琦

工期:20天

二、主要标的信息

长安大学设计院城市规划设计院改造。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及电子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26号长安大学雁塔校区学府南路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9991888112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395号亚美伟博广场810室

联系人:康娟、党艳红、王卉

电 话:029-89850151/15202488977

      邮 箱:1237843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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